传真
来自ITwiki,开放的信息技术大百科
传真机 (Fax) (facsimile的简称 - 原自拉丁文“fac simile”,“制造相似”)是一种用以传送文件复印本的电讯技术,使用成本可负担的设备及电话网络。
目录 |
概述
传真机其实是影像扫描器、调制解调器及电脑打印机的一种合体,扫瞄仪把文件的内容转化成數碼影像,调制解调器则把影像资料透过电话线传送,在另一端的打印机则把影像变成原文件的复印本。
附有特别功能的传真机可与电脑连接,用作扫描文件进电脑,及把电脑档案印成文件。这种设备称为多功能打印机,一般比传真机售价较为昂贵。
现代传真技术要到1970年代中期,当以上三种技术皆有足够进展及合理成本后才进入实用阶段。传真机首先在日本流行,因它比其他例如teleprinter等类似技术有明显优势。当时由于未有易用的输入法工具,手写汉字比键盘输入文字来得更方便。传真机的成本逐渐变得可负担,到1980年代中期,传真机经已在全世界流行起来。
时至今日,虽然大部分商业机构仍有使用传真机,但传真技术在这互聯網世代已显得过时。
功能
传真机使用黑白(bitonal)模式,以100x200或200x200dpi的解像度,每分钟约可传送一页或以上的印刷或手写文件。传送速率为14.4kbit/s(千比特每秒)或更高,传真机支援由2400bit/s起的速率,这种传送影像格式称为ITU-T(前称 CCITT) fax group 3 或 4。
最基本的传真模式只可传送黑白影像,A4大小的原文件以每行1728像素及每页1145行扫瞄,所得的资料将以专为手写文字优化的哈夫曼编码技术压缩,可达到20份1的压缩率。以9600 bit/s的速率,每页1728×1145 bits,平均1页需要10秒作传送,相比下未经压缩的资料则需要3分钟作传送。压缩技术采用哈夫曼codebook 把每条扫瞄线中黑与白的长度编码,亦由于两条相邻的扫瞄线通常十分相似,因此只把有分别之处编码以节省带宽。
用以传送传真的编码技术有:改良哈夫曼编码(Modified Huffman,MH), Modified READ (MR) (亦被称为CCITT Group 3 fax encoding 或CCITT T.4) 及 Modified Modified READ (MMR)(亦被称为 CCITT Group 4 fax encoding 或CCITT T.6).
有多种传真标准(fax classes),包括Class 1, Class 2 及Intel CAS.
传真机采用多种电话线调制技术,在调制解调器接通时的握手(handshaking)决定,传真机会使用双方皆支援的最高传送速度,通常最低为14.4 kbit/s。
1970年代至1990年代的传真机通常采用热感打印(thermal printer)技术,但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,渐渐转为以热传打印(thermal transfer)及喷墨打印技术为主流。
喷墨打印的其中一个优点,是可以合理价格印制出彩色文件,因此,不少喷墨打印传真机都声称具有彩色传真功能。彩色传真经已有名为ITU-T30e的标准,但这种技术仍未被广泛支援,而大部份彩色传真机只可与同一品牌的传真机传送彩色文件。
历史
- 苏格兰发明家Alexander Bain于1843年取得的专利,被认为是与传真机的出现有关,他以其对电钟钟摆的知识制作了第一个由前至后逐行扫瞄机制。
- 1861年,第一部传真机Pantelegraph由Giovanni Caselli出售,当时电话尚未正式被发明。
- 1924年,RCA的一位设计师Richard H. Ranger发明了wireless photoradiogram,或无线电传真,是今日传真机的前身。一幅美国总统卡尔文·柯立芝的照片,在1924年11月29日由纽约传送至伦敦,成为首幅以无线电传真技术传送的影像,在两年后开始了商业应用。无线电传真直至今日仍被用作传送天气图像及资讯。
- 一种早期的传真方法Hellschreiber在1929年被Rudolf Hell发明,是当时机械影像扫瞄及传送的先驱。
- 1985年,GammaLink的创办人Hank Magnuski博士,制作第一张电脑传真扩充卡GammaFax。
代替品
传真机的现代代替品就是透过电子邮件,把电脑影像档案以附件方式传送。如此便可传送彩色影像,并可享有更高解像度,参看互聯網傳真。
已有不少研究让接收一方可更有效率地处理接收到的传真,现在的数码储存远比1970年代廉宜,但垃圾传真则成为常见问题,也造成不少纸张浪费。
一些较昂贵的通讯服务器不会立即把接收到的传真印出,而会把传真集合至一个信箱,并以其他方法储存及转发,例如电子邮件或话音邮件,参看统一讯息(Unified Messaging)。




